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财务造假

sddy008 入门 2022-07-23 77 0

今天给各位分享财务造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公司财务造假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造假法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对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应当依法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二百零二条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务造假为何屡禁不止?

财务造假屡禁不止的原因为造假成本低,违规成本低。

对财务造假动因分析比较全面的就是“财务舞弊风险因子理论”,在此不做赘述。这个理论把造成财务舞弊的原因分为两种,即个别风险因子和一般风险因子。个别风险因子因人而异且在组织控制范围外的因素,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和动机等个体因素。

而一般风险因子则指那些可以由组织或机构来控制的因素,包括舞弊的机会、舞弊被发现的概率以及被发现后舞弊者受到惩罚的性质和程度等,强调的是组织、制度层面的风险。

财务造假的介绍:

从支付角度来说,股权类融资所筹集的资金无偿还本金的压力,也不用定期支付利息;从使用角度来说,通过上市融资获取的资金,其用途限制远小于常规的贷款融资,并且一次性筹集金额较大。

此外,上市还能够帮助企业提高知名度,为企业带来良好声誉。但是,交易所对于企业上市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尤其是财务方面。例如,证监会针对主板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规定。

公司财务造假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造假,法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要对公司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零二条

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务造假的原因和手段

财务造假也就是会计造假。

一、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会议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特别是在目前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期,大多数企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它的存在又潜在地助长了社会风气的腐败。

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首先应当找到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即会计造假的原因。

(一)造假的内在原因

1、单位负责人指导思想不正

有些单位负责人利用手中权力,为了个人私利或本企业利益,指使会计人员弄虚作假,搞“厂长成本、书记利润”、“官出数字、数字出官”,设“账外账、小金库”,大搞短期行为,使会计信息失真。一些企业负责人出于种种目的利用自己的权利,指使会计人员造假,他们有的虚增利润骗取贷款,有的隐瞒利润逃避交税,有的甚至虚列数据来掩盖其贪污受贿的罪行。这些人,把国家、集体的企业当成自己的“小作坊”,胆大妄为,无所顾忌,任意造假,致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这是当前的普遍现象,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源头。主要表现在:

(1)为了业绩考核而造假 企业的经营业绩,其考核办法一般以财务指标为基础,而这些财务指标的计算都涉及到会计数据。经营业绩的考核,不仅涉及到企业总体经营情况的评价,还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的经营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为了在经营业绩上多得分,企业就有可能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包装、粉饰。

(2)偷税、漏税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适用的所得税率而得出的。因此,基于偷税、漏税、减少或推迟纳税等目的,企业往往对会计报表进行造假。当然,也有少数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基于资金筹措和操纵股价的目的,有时甚至不惜虚构利润,多交所得税,以“证明”其盈利能力。

其特点是:多列费用,少计收入,达到少交税和不交税的目的。多见于民营企业或效益好的国有企业。

(3)粉饰业绩,为达到特定目的而造假

上市公司和效益较差的国有企业以及昔日为省优、部优而今已失去竞争优势、失去市场的企业。为了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而粉饰造假。在市场经济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和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资信的企业。因此,为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或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经营业绩欠佳、财务状况不健全的企业,难免要对其会计报表修饰打扮一番。为了发行股票而造假。股票发行分为首次发行和后续发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必须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要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

其特点是:少列费用,虚列资产,多计收入,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

(4)为获利而造假

其特点是:调整账务,虚增虚报利润,欺诈上市。首先,股份公司上市,能增强本公司股票的吸引力,形成稳定的资本来源,在更大的范围内筹措大量资金,因此,促使股票上市便成为公司追逐的目标,对条件不成熟的公司,财务资料做假便成为其首选捷径。还有的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虽然打着“为公”的旗号,但实质是为个人(主管领导,管理者等)牟取私利,如“大庆联谊”弄虚作假,欺诈上市案件。其次,对于那些已经上市但经营亏损的公司,为了满足增发新股或者配股的条件,提高配股价格,达到从资本市场上捞到更多资金的目的,经常采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方法,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欺骗投资者。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投机行为盛行,出现许多上市公司股价与公司实际业绩变动不一致,优股不优价,“垃圾股”价不低的现象。使得投资者参与股市投机的心理大于投资,于是他们对“真实可靠”的信息披露并不重视,这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便难以达到降低市场中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功效。

除此之外,股市承担了企业解困的重任,造成了一批质量不高的企业“包装上市;治理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业绩不佳,为了达到特定的目的,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股权结构不合理,不利于形成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由于公司的治理机制不健全,从而使得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为了能长期保住其上市公司的牌子,获得配股资格,利润操纵、粉饰业绩便成为他们的首选,披露虚假信息在所难免。

(5)为推卸责任而造假

表现为:更换高级管理人员时进行的离任审计,一般暴露出许多问题。新任总经理就任当年,为明确责任或推卸责任,往往大刀阔斧地对陈年老账进行清理。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可能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会计报表,提前消化潜亏,并将责任归咎于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高级管理人员卷入经济案件时,企业也很可能粉饰会计报表。

(6)贪污盗窃,转移国家资产

其特点是:出具假凭证,收入不入账,办假手续报废资产,将账目搞乱,浑水摸鱼,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售等。多见于管理比较混乱的中小国有企业。

2、会计管理体制的弊端

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一员,受本单位领导的控制和制约,其经济待遇、工作安排、职务任免等都基本上由领导决定。虽然《会计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但主管部门并没有起到保护会计人员行使职权的作用,守法的会计人员遭打击报复、被撤换,主管部门往往顺从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出现了会计人员“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会计人员出于自我保护,屈服于单位领导,会计核算缺乏独立性,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若是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有哪些特别经典的财务造假案例?

随便搜搜还是蛮多的,例如美国史上最大的财务造假案:世通案;中国创业板特大造假案:广东新大地财务造假案;在线时代华纳等等,都很经典了。

凭证查看用户可从中查看凭证的汇总表,也可根据未审核或未登帐的凭证列表,进而检查凭证。

凭证向导中个体业主的账目管理根据国家财政制度,个体企业建账的需要,系统提供对应的模块,方便个体业主的财务建账与制表。业主只需输入收支金额,系统即可自动生成凭证,账簿与报表。账簿管理账簿是方便企业对其经营项目的总体情况在财务方面的总结与体现。

期末结账:

到期末将所有的会计核算科目的借贷方累计发生额及多栏帐明细科目累计发生额进行结转,并作为期初数参加下一会计期间的核算。系统提供反结账的功能键:对已结账的会计期间凭证进行修改时,要进行反结账后才可修改。

凭证查找根据财务业务的特点,系统设置了凭证查找功能,并提供了多条查找条件供用户选择,既方便了用户,又提高了查找速度。设置的查询条件有:按凭证日期,凭证编号,会计科目,科目代码,摘要等条件进行查询。

财务造假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财务造假案例分析论文、财务造假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评论